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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最近卡卡在关注猎头、也就是中高端人才搜索业务新闻的时候,发现了2021年上半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的《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与重庆某置业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渝0113民初416号】,曝光了一起房企拖欠猎头服务费的经过。作为一家拥有猎头业务的人力资源公司的宣传人员,卡卡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于是就整理了一下这个案件,给大伙儿输出一下。
该案件的原告为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被告为重庆某置业公司。工商资料显示,一家全国排名TOP5的房企持有重庆某置业公司100%股份,即重庆某置业公司是其全资子公司。具体公司大家可以去企查查或者爱企查上面查询,卡卡这边就不多写了,就怕整上什么事儿。
《判决书》显示,2019年1月2日,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和重庆某置业公司签订《猎头服务委托合同书》,约定重庆某置业公司委托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猎聘重庆某置业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所需要岗位人才,收费标准按录用者转正后实际税前基本年薪的20%支付服务费,最低收费每人2万元。
付费节点为:重庆某置业公司在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推荐的候选人入职3个月后,自重庆某置业公司收到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付款通知书45日内支付猎头服务费用全额的50%首付款;如候选人在入职6个月后仍在重庆某置业公司任职并转正,重庆某置业公司将在候选人入职后6个月后,自重庆某置业公司收到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付款通知书45日内支付猎头服务费全额的50%尾款。
合同履行中,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为重庆某置业公司推荐了西南区域品牌负责人朱青,朱青于2019年9月2日入职,重庆某置业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支付50%服务费8.4万元。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全国TOP5房企的西南区域总部在成都。根据推算,西南区域品牌负责人朱青税前基本年薪为84万元。截至判决之日,朱青已入职6个月,重庆某置业公司仍未支付剩余服务费用,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催收未果,遂于2021年1月7日起诉。
重庆某置业公司辩称:双方签订合同属实,但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在履行合同中多次违规。推荐朱青的服务费共计16.8万元,已支付8.4万元,重庆某置业公司支付朱青服务费尾款的条件未达成,请求驳回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1年3月3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重庆某置业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服务费8.4万元,驳回上海嘉驰商务咨询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作为一个猎头行业的相关从业者来说,重庆某置业公司的这个行为真的是不地道,猎头公司提供了服务,作为受益方不想着支付对应的服务费用,却想着将作为中间人的猎头公司踢出局,这种操作可谓是相当的秀,卡卡在这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觉得胸中一股郁气凝结久久不能散去,就是气人。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可以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