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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工伤后,HR应该怎么做

2023-06-29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经过立法强制实施,旨在履行用人单位对职工的社会责任,确保职工享有基本权利。

作为工伤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应承担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下是应该采取的措施:

工伤职工的治疗和护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及时接受治疗。工伤救治是工伤保险的核心内容。若工伤事故发生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责任及时救治受伤职工。对于轻微受伤的情况,可以进行简单处理;而对于重伤情况,应尽快将受伤者送往有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和治疗,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天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工伤稳定后导致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时,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作为工伤保险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一系列的工伤手续,尤其是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后,因为受伤职工可能正在接受治疗或行动不便,难以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不主动申请、延误申请或不按规定办理等"失责"行为会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还享有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的相关待遇

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对于那些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工伤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工伤职工的岗位安排和经济补偿

岗位安排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无法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员工工伤.jpg

对于依法参保的工伤职工,当其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参保,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上就是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于工伤职工的救治、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岗位安排及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都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以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