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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出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的实施办法。
2022年,山东、河北、福建、广西、广东等地区都出台了当地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经常看门诊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受益最大。
1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建立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报销比例为50%起步,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此外,医保个人账户还可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等。《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各地级以上市应在2022年7月1日前出台实施细则并执行。
医疗保险共济制度主要会带来三个变化:
第一,医保个人账户的变化。
实施门诊共济机制以后,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将全部进入统筹账户,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第二,门诊医保报销的范围变化。
门诊共济制度将有关报销范围彻底放开至所有的门诊事项。而且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也要实施更优的报销政策。对于日间手术和日间病房也要参照住院医保待遇结算。
第三,门诊医保报销的比例和限额变化。
国家统一规定的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是不低于50%,而且会对退休老人等易发病群体实施照顾。不同地方根据当地的情况会有不同的政策,为了引导人们向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相应的报销比例也是有额外照顾的。